生命伟大,生命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得到尊重
2018年9月15号,黄山市歙县歙州中学高二学生小垚,从教学楼上坠下,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得知孩子跳楼身亡,夫妻两个人抱头痛哭,夫妻俩无法接受儿子已经离开他们的现实。
事件已经发生,透过事件,它留给世人什么启示?此件事件可否有效避免?
一、奇怪的电话接到后父母的第一时间应与班主任联系。9月15号中午11点47分,母亲接到了儿子打来的一个电话,电话那头,孩子情绪非常低落,他希望父母能生个二胎替自己尽孝,并和母亲告了别。
父母赶到学校时,小垚已在从教学楼跳下。
思考:父母是最了解孩子的,情绪的变化,语言的不正常,父母当时已经感觉到了。如果当时母亲结束电话不是选择首先赶往学校,而是立即把情况反馈给班主任老师,由班主任老师立即找到孩子,在这一时间差中做一些思想工作,冷静一下情绪,此恶性事件或许可以避免。
二、处理问题是化解矛盾而非升级矛盾。
事发前几天,在开学典礼上,小垚曾被训导主任方某在一千多人面前扇过三个耳光,理由竟是因为他微笑了!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9月15号,高中二年级晨会的时候,小垚再次被方某当众批评,理由还是因为微笑。晨会结束后,他又被叫到方某的办公室前罚站。在罚站一上午后,小垚选择了自杀。
思考:我不知道高中训导处的工作职责范围,一个训导主任应该管全盘工作,但他却一次次找一个学生的茬,并且用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去处理一个非常内向的学生的违纪行为,要是换作我,我也会想:你这是故意在找茬。针对多次您认为违纪的学生,方某应该主动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毕竟班主任与孩子朝夕相处,彼此感情的距离要近一些。搞教育的人都知道一个事实:学生怕班主任,很少怕校长。另,我不了解情况,在此事件的恶化过程中,班主任在此做了什么角色?我认为班主任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孩子的家长,在某些问题上要学会护学生的“短”,这个护短不是纵容,而是保护。
生命伟大,生命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得到尊重。教育的结果如果是生命完结,再有理由的教育都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