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员的行政等级划分
很多人对中国官员的行政等级划分还不甚了解,这里结合聂辉华教授在《基层中国的运行逻辑》中的相关论述,对中国官员的行政等级体系做一次简要梳理与分享。
在《基层中国的运行逻辑》一书中,聂教授写道:中国的问题,归根结底都是政治经济学问题。要理解中国的政治经济学问题,首先要理解中国官员的行为;要理解中国官员的行为,就要理解官员的行政等级或者级别。
第一,官员所处的场域天然是一个等级体系,行政等级决定了资源配置。
官场不同于市场,官场是一种典型的不完全契约,而市场近似于一种完全契约。在激励机制上,不完全契约的最优治理模式就是等级制。
俗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级别就是这个场城中的明规则。
第二,对官员最重要的激励方式就是级别的提升和职位的重用,因此,了解了官员级别才能理解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模式。
在多数情况下,官员的行政级别是由所在机构的行政级别决定的,这是识别官员级别的基准体系和第一原则。
中国的行政区划可以分为五个层次:中央、省、市、县、乡。对应地,所有党政官员都归入这五个等级,而每个等级又可以分出正副两个层级,一共构成10个层级的金字塔。
在这个金字塔的最上方,是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他们属于国家级正职,简称“正国级”,包括: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第二层是“副国级”,即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机构的副职,包括除了政治局常委以外的政治局委员或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和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三层是省部级正职,也称“正部长级”,包括:中共中央下属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的正职领导,各省级行政单位四套班子(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
第四层是省部级副职,包括省部级正职的副手,还有各省级行政单位的党委常委,这里不再列举。
第五层是厅局级正职,包括中央部委下属司局和省直机关的正职领导,各地级市(或者设区市)四套班子的正职领导。
第六层是厅局级副职,包括厅局级正职的副手和地级市的市委常委。
第七层是县处级正职,包括中央部委司局和省直机关的处室正职领导,各地级市下属委、办、局的正职领导,直辖市的街道(或乡镇)党政领导正职,以及各县四套班子的正职领导。
第八层是县处级副职,包括县处级正职的副手和县委常委。
第九层是乡科级正职,包括各地级市下属机构的科室正职领导各县下属委、办、局的正职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人大主席,区县街道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
第十层是乡科级副职,包括乡镇级正职的副手,乡镇党委委员和街道工委委员。
有了这个金字塔体系,我们可以一眼看出大部分官员的级别。
虽然大部分官员的行政级别可以通过“机构级别决定官员级别”的第一原则来识别,但还有其他几个原则要兼顾,这个也做下简单分享:
原则2:副省级机构高出半级
原则3:党委高于政府
原则4:干部高配只限主要领导
原则5:企事业单位参考政府部分
原则6: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总的来说,借助中国官员行政等级金字塔示意图,我们能够大致梳理出官员的等级划分框架,这也能帮助我们更直观地理解基层治理中的权力运行逻辑与资源配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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