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九年八月雷锋的家乡解放,成立了人民政府'农协会'妇女协会及儿童团等组织.雷锋担任了儿童团团长,带领少年儿童团的孩子们苦练本领,一九五零年出家乡实行土地改革,他带领少年儿童团的孩子们,日夜守卫着来之不意的胜利果实.一九五四年加入了中国少年先锋队,一九五六年在乡人民政府当通讯员,不久,调到中共望城县委当公务员,被评为工作模范,一九五七年二月八日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他响应党的号召,为支援国家工业建设,告别了家乡,来到了鞍钢化工总厂,他勤奋刻苦的钻研科学技术,雷锋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节约能手及红旗标兵等称号.
一九六零年一月八日,他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雷锋穿上了崭新的军装,被编入工程兵某部运输连四班当汽车兵,就在参军的当天晚上就写下了他的第一篇日记:"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就是入火海上刀山;我甘心情愿;头断骨碎;身红心赤;永不变,"在部队里,雷锋受到了革命传统教育,感受到了革命大家庭的温暖,同时,他也把自己的光和热全部献给了战友和同志们,同年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入伍不到三年里雷锋同志荣立过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被评为节约标兵,荣获模范共青团员;共产党员;当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出席过沈阳部队首届共青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一九六二年八月十五日因公牺牲,年仅二十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