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麟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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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审判工作鞠躬尽瘁追记人民的好法官陈麟基

发布时间:2010-09-26 16:34:09      发布人: t58xif3~
2000年9月29日,一位年轻的法官永远闭上了眼睛!

    陈麟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处级审判员、国家一级法官。还差10天才满38岁的他,带着对工作、亲人的深深眷恋和对生命的无尽渴望悄然离去……

    医生说:“他的病并不是不治之症,但拖得太久……”

    同事们哭了:“他是为工作累死的!”

    妻子流着眼泪说:“他不是不关心自己的身体,可只要工作一来,他把什么都忘了,全身心地扑在案件上,常常通宵达旦地工作……”

    他心里只装着审判

    2000年9月5日,陈麟基主审生命历程中的最后一件案子。

    他强忍病痛端坐在审判长席上,头顶庄严的国徽。一个小时过去了,他咬着牙没有吱声。又一个小时过去了,他还在坚持。可到休庭的时候,他实在顶不住了,豆大的汗珠从脸上滚落下来。他拨通了妻子的电话,声音颤抖:“海燕,马上来接我,我坚持不了啦!”

    妻子含泪把他送到市中心医院。医生为他注射了3瓶吊针,并要求他第二天来做全面检查。但他在疼痛略微减轻后,下午就回到法院继续开庭。

    就这样,他连续几天都没有去医院检查。看着他憔悴的面容,贤惠的妻子终于生气了:“你到底管不管自己的死活?”他强作轻松地笑笑说:“没事,可能是太累,吃点药,吊吊针,过几天就好了。现在案子多,人手又少,不能让积案跨世纪呀!”

    坚持到9月10日,他再次被送进了医院。医生诊断:重症肝炎。

    “我还要工作!”他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但长时间的过度操劳,早已使他的身体透支得太多,太多……

    9月28日,陈麟基已陷入深度昏迷状态。女儿来了,父母来了,老庭长也来到了他的病床前,但此时的他已不能说话,只是偶尔清醒的时候,用目光同大家交流,他的眼中分明有种晶莹的东西在闪烁……

    9月29日,人民的好法官陈麟基永远地闭上了双眼!

    工作要做就做到最好

    1982年,陈麟基从广东政法学校毕业,被分配到老家五华县检察院。

    两年后,陈麟基调到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就在这一年,他在全省书记员大赛上以漂亮的字和规范的书写获得第一名。

    要做就做到最好——这是陈麟基的工作信条。

    从参加工作的第一天起,陈麟基一直同刑事案件打交道,从刑事检察到刑事审判,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了18个春秋。他审理的一大批贪污、走私、贿赂案件,如“9898”湛江走私案、兴川锗饮料案、原野公司老总侵占案、麻黄素制毒贩毒案等,在国内外都有较大影响。

    1998年湛江走私案发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一部分案件的审判工作。市中院领导深感任务重大,必须派业务能力最强的人去。经过遴选,最后一致决定:由“铁案”法官陈麟基担任主审法官。

    细心的庭长发现,在他报销的单据中,有几张止痛片、安定片等药品的发票,“可见他一直抱病坚持工作,却不愿意花一点时间去医院看看病。”

    1999年10月,“9898”湛江走私案如期开庭,要求必须在10天内审结。可是,分配给深圳中院的部分案件光被告人就有85名。

    在困难面前,陈麟基没有退却。他开始了夜以继日的案头准备。整整一个星期,近在咫尺的家他竟没有回去过一次!翻看案卷、思索疑问、找寻法律依据——就这样,陈麟基对于每个案犯的犯罪细节都整理得清清楚楚,写成10余万字的阅卷笔录,绘制了5万多字的图表。

    案件审判非常成功,事实清楚,量刑准确。

    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对深圳中院的审案质量和速度给予高度评价,合议庭被记功,陈麟基也荣立个人二等功。

    只认法律不认人情

    陈麟基保持了两项难能可贵的“零”记录:从事审判工作16年,没有一次发回重审,也没有一宗廉洁方面的投诉。

    1993年5月,一名副处长受贿19万多元的案件由陈麟基主审。这在当时算一起大案,有很多人前来说情,要求手下留情。但他在认真核对犯罪事实后,又反复考虑这位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情况,没有为说情所动,而是依法重判其无期徒刑。

    只认法律,不认人情,正是陈麟基铁面无私的法官风范。

    妻子李海燕原是五华老家的小学教师,1985年调入深圳一家企业。后来该企业效益不佳,她下岗了,从此就再没有找到过稳定的工作。有人说陈麟基“犯傻”,认识那么多当事人,给妻子找份工作易如反掌。可他却回答:“你找别人安排工作,他再因为案子的事找你怎么办?影响公正审判的事,我不能干!”妻子为此也没少埋怨过他,但他总是耐心地解释:“人家给你安排工作,是为了让我在案件上帮他。我可不能拿法律,拿审判权力来交换。”

    陈麟基铁面无私的精神,至今仍深深感染着家人。

    “虽然麟基去世已经快10年了,但他依然活在我和女儿心中,一直鼓励着我们努力前行。”妻子李海燕说起与陈麟基的往事,仿佛就像在昨天一样。

    女儿陈彦丹,如今已是华南师范大学法律系三年级学生,正在准备国家司法考试的她,立志像爸爸一样,做一名人民的好法官。2009年父亲节,陈彦丹专门写了一首长诗《父亲,我心中的太阳》,寄托对爸爸的思念。

    心系桑梓无私捐助

    作为法官的陈麟基,是铁面无情的,但作为普通人的陈麟基,却又充满了人情味。

    他的老家五华县平南镇平东村,至今仍不富裕。但陈麟基一直深爱着这片养育他的土地和家乡的父老乡亲。

    他连续3年默默地资助家乡一个名叫陈旭珍的小女孩上学。小旭珍的爸爸原在广州一个采石场打工,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母亲经不住打击疯了。旭珍的生活无人照顾,到了上学年龄却因交不起学费而无缘跨进校门。陈麟基从平东村小学陈校长口中得知这一情况后,二话没说,主动提出资助小旭珍。

    陈麟基虽然在特区当法官,经济却并不富裕。乡亲们说,他老家的小院总共才花2万多元,却是分两次盖的,直到去年才全部建好,建房款则是几兄弟平摊的。

    支持家乡建设,陈麟基却毫不含糊。家乡平东村小学陈校长透露:“1999年,学校改建危房,资金不够,我就带着几个老师去深圳,第一个找的就是陈麟基。他二话不说,就把在深圳的老乡和同学组织起来,并带头捐了500元。在他的带动下,不久就凑了5万多元。”

    直到去世前3天,他还在家属和同学的陪同下,坐火车回到五华县老家。此时的他已难以开口讲话,但当他看到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时,脸上不时露出少许的微笑。

    在村里新建的石桥上,一块小石碑上镌刻着参与捐建者陈麟基的名字。这座无言的石碑,让家乡人永远铭记陈麟基!


    人物档案

    陈麟基:男,1962年10月出生于广东省五华县,原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国家一级法官。2000年9月,他经医院确诊患重症肝病,却仍以坚强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坚守在审判工作岗位上,最终以身殉职,年仅38岁。陈麟基生前参与了“9898”湛江走私案、原野公司案、麻黄素制毒贩毒案等大要案的审判。生命虽然短暂,但他以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无比忠诚,在平凡的岗位上鞠躬尽瘁、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了一位人民好法官的光辉形象。陈麟基去世后,广东省委追授他为“人民的好法官”,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他“全国法院模范”称号,广东省高级法院为他追记一等功。深圳市委、市政府作出向陈麟基同志学习的决定,追授他“人民好法官”荣誉称号。2004年,陈麟基的事迹走上银幕,拍摄成电影《生死界线》,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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