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改革
1998年3月、2003年3月,陶驷驹同志先后当选为第九届、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他以坚定的政治立场、严谨的工作作风扎实履行职责,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司法改革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组织和参与了一批重要法律草案及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的研究、起草、审议和修改;协助常委会组织和参与了对多部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和专项工作视察;积极推动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组织对司法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了司法体制改革、劳动教养制度调整等意见和建议,引起重视和得到采纳。2009年6月,陶驷驹同志离职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