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迫于压力还是主动停业?
昨晚,横山县卫生局通报了这一事件的起因:2012年3月8日下午,县卫生局接到县食安委办报告,百信医院有5名患者因食物中毒正在救治,县卫生局立即指派县疾控中心马秀芬、李万胜、马小宇3人赶赴医院进行调查,当时,5名患者中4人病情稳定,生命体征正常,只有患者闫海川病情较重,当晚转入榆林一院继续救治。随后,县卫生局了解到患者闫海川救治无效死亡后,随即找横山县百信医院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百信医院负责人表示,此事由医患双方自行调解解决。此后,医患双方均无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任何诉求。
而据《华商报》报道,病人突然身亡,家属情绪激动难以接受,认为医院洗胃措施不当导致老人死亡。
死者之子闫某某表示,父亲出事后,家人没有接受医院的经济赔偿方案。闫家提出了医院停业整顿的方案,医院停业3个月,停业期间医务人员反思过失,重新培训学习,如果违约开业,将赔付300万元。
医院多名员工表示,迫于对方势力大,多次协商后,医院只能签署协议,关门停业。
而根据横山县的官方说法:3月21日,县卫生局得知医患双方达成解决协议后,再次派出工作组开展调查。同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抽调纪检委、卫生局业务骨干组成调查小组,于3月21日上午9时对百信医院参与抢救的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等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并调阅存档了百信医院与死者家属签订的协议书。
调查领导小组反复讨论认为,参与抢救小组的人员执业资格合法,但对于患者闫海川的病情估计不足,洗胃时出现失误导致胃穿孔,发生医疗事故。3月23日,卫生局根据调查情况,经集体研究,决定给予彭某、张某、左某等3名直接参与抢救的医务人员停止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百信医院从即日起内部整顿,同时尽快恢复正常营业。但院方表示,这次医疗事故给医院带来很大压力,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医院准备暂时停业,配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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