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最美丽欧巴桑” 柯俊雄前妻电影演员张美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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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逝者安息 ]创建于2012年04月12日

柯俊雄万元求和遭张美瑶拒绝

发布时间:2012-04-12 08:47:40      发布人: 逝者安息
 台湾立法委员柯俊雄积欠影星前妻张美瑶赡养费案,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柯俊雄当庭透过律师拿出30万新台币(约1万5270新元)的赡养费偿还给张,并希望和解,但张美瑶透过委任律师表示,柯俊雄若想和解至少需先付500万新台币(约25万4500新元)的赡养费,剩下的每月付6万新台币(约3054新元),双方和解破裂。

  柯俊雄委任的律师陈俊杰向法院请求,传讯柯、张一同出庭谈和解,并希望传讯柯的大女儿柯懿珊及前房客到庭作证;但张美瑶的律师否决传讯柯懿珊出庭,认为儿女没有必要到法院来讲家庭纠纷,而张美瑶也不愿与柯俊雄见面或出庭。

  柯俊雄强调:“我不是不给赡养费,平常房租都是张美瑶在收,押金也是她拿。”

  柯、张去年10月协议离婚,约定柯以信义路的房屋租金,按月给张6万新台币,但从今年6月起,柯以房客不再续租为由拖欠,张因此告上法院要柯一次付清剩余尾款960万新台币(约47万3879新元),及1000新台币(约50.90新元)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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