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叫呼格吉勒图的刚满18岁的蒙古族青年,被指系强奸杀人案凶手
1996年,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一厕所内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一名叫呼格吉勒图的刚满18岁的蒙古族青年,被指系该案凶手,最后以杀人罪和流氓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匆匆枪决。令人震惊的是,9年后的2005年,一名叫赵志红的杀人强奸惯犯落网后主动交待了当年这起杀人强奸案系他所为,显然,当年呼格吉勒图是被冤枉的。然而,七年过去了,这起明显的冤案却迟迟得不到平反昭雪。
呼格吉勒图这个案子与轰动全国的聂树斌冤案如出一辙。两案的共同之处是被冤杀的案主都有被刑讯逼供、残酷折磨和屈打成招的经历,且都是在当时所谓从重从快的“严打”氛围下,从案发到将人处决在极短的时间内进行的,几乎是草草了事的。呼格吉勒图从被拘留到枪毙才刚满两个月。与聂树斌相比,呼格吉勒图更年轻,从案发到枪毙的时间更短,整个事件的冤屈、悲哀的程度也更让人揪心。
看看记者前几年从内蒙古司法机关一位重要领导处得到一份当年的笔录吧,该笔录显示,即使在被枪决前一个月,呼格吉勒图也坚持自己是无辜的。该笔录制作于1996年5月7日晚上9时20分,询问人为呼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和彭某。被询问人是同年6月10日下午2时被执行枪决的呼格吉勒图。在这份笔录中,呼格吉勒图数次表示:“今天我说的全是实话,最开始在公安局讲的也是实话……后来,公安局的人非要让我按照他们的话说,还不让我解手……他们说只要我说了是我杀了人,就可以让我去尿尿……他们还说那个女子其实没有死,说了就可以把我立刻放回家……”在叙述“当晚自己的犯罪事实”时,呼格吉勒图做了如下陈述:“我当晚叫上闫峰到厕所看,是为了看看那个女子是不是已经死了……后来我知道,她其实已经死了,就赶快跑开了……她身上穿的秋衣等特征都是我没有办法之后……猜的、估计的……我没有掐过那个女人……”。遗憾的是,当时这份笔录并未引起检察机关的重视,在随后的法院审理中,检察官指控呼格吉勒图就是杀人凶手,并最终将其判处死刑。真凶的出现这份笔录所形成的完整证据链无可辩驳地证明了呼格吉勒图是冤枉的,同时也反映出在审讯期间呼氏所遭受的逼供、诱骗和身体折磨等非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