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2003年4月25日,广州《南方都市报》发出《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的报道。很快,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干和中央书记处书记、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做出批示。5月12日,散布于6个省的全部18名涉案者被抓获归案。5月20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6月5日,18名被告在广州市的三个法庭同时受审。
这时,《中国新闻周刊》派出记者唐建光,前往广州采访。
当时已有媒体报道主要集中于两点:孙志刚如何被收容;收容的结果——孙志刚死亡。但对于收容所内孙志刚到底遭遇了什么,尚无揭露。这也使得能否进入庭审现场旁听意义重大,因为在庭审中,公检法将全面披露他们调查取证的核心事实。
十年后,唐建光仍记得庭审当天的紧张气氛,旁听者都经过事前审查,进入法庭前,要通过两次安检、五次验证。《中国新闻周刊》想尽各种办法,使得记者唐建光获得了顺利进入庭审现场的机会。
唐建光还拿到了一份公检法内部汇报材料,材料披露了当时救治站内的管理混乱以及发生的令人吃惊的死亡现象:在2002年10月、11月、12月和2013年1月的头20天里,这个救治站均有相当数量的“病人”(对被收容人员的称呼)死亡,死亡人数分别为16、15、15和12。但材料并没有说明死亡原因。
唐建光还记得,当时几名被告都在法庭上说:“我们也是受害者,是错误收容制度的受害者。”这样的细节,成为后来报道中的题眼。
内部数据和庭审材料证明,孙志刚被收容纯属偶然,然而他的死,却并非偶然,他唯一比其他人幸运的,是在众多亲友和媒体的努力下,他的死亡真相公之于众。
6月16日,《孙志刚死亡真相》的封面报道面世,全方位地展现了孙志刚进入收容所后的遭遇,成为当时关于此案最全面和独家的报道。
“孙志刚事件”被披露后,先后有8名学者上书人大,要求就此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审查。然而,未及违宪审查进入程序,当年6月20日,国务院第381号令即宣布,从2003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国务院于1982年5月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新办法以自愿救助为基本原则,取消强制手段。
孙志刚,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终止了一部屡被诟病的法规,也开启了公民与媒体对社会重大事件参与意见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