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石玉波
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95年进入蓟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蓟县人民法院上仓人民法庭副庭长。2003年度、2007年度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2008年度、2009年度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记系统个人二等功;2011年7月,被天津市政法委评为天津市十大优秀法官;2011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我们的事儿让咱这的石法官给办办吧,他办事我们放心!”到法庭立案的当事人这样认可他。
“石哥就像个永动机,总是马不停蹄。夏天午休时就没看他睡过午觉。”书记员小李这样评价他。
“家里的事好像都与他无关,女儿的学习他不管,他的心中只有工作,一天到晚就他忙”。妻子的话里半是埋怨半是心疼。
这就是石玉波——原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上仓人民法庭副庭长。把他放在人群当中,也许他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可是在工作岗位上,他却是一颗耀眼的星。今年37岁的石玉波从一个不谙时事的中专生,成长为一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多年来他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融入到审判工作中,爱岗敬业,扎根基层,在农村这片沃土上结出了累累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