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网凉山讯 2月5日,记者从四川省甘洛县公安局获悉:《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五届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记一等功公务员、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的决定》下发,因公牺牲在禁毒路上的甘洛缉毒警察兰小强同志被追记一等功,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
兰小强同志生前是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禁毒缉毒大队的一名普通民警。2014年2月18日,兰小强奉命赴云南省整治外流贩毒时,因长途颠簸,过度劳累,工作中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年仅36岁。兰小强同志自2005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在基层派出所、刑侦、监管、禁毒等部门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身处何境,他始终能吃苦、不怕累,干一行、爱一行,爱岗敬业,廉洁奉公。从警以来,他参与侦破省、州挂牌督办案件10件,抓获省、州挂牌督捕逃犯14人,命案现案破案率达100%,特别是在禁毒部门期间,他参与侦破了重特大运输毒品案和贩毒案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缴获海洛因2330克。兰小强同志在病倒后,救治中仍不忘案侦工作,再三叮嘱战友看好犯罪嫌疑人、注意自身安全。
兰小强同志一生对党、对人民、对公安事业无限忠诚,他用执着和信念铸就了一面打击犯罪的金色盾牌,用青春和生命换来了一方安宁。他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省委、省政府号召全省人民要以兰小强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牢记宗旨、不辱使命,顽强工作的奉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