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承留镇泊心山居李平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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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Jackson]创建于2021年01月20日

李平顺是死者李平贵亲哥

发布时间:2021-01-20 10:04:36      发布人: Jackson

2019年11月30日,济源市承留镇政府镇长杜中联、副镇长陈新磊组织二百余人(济源市特警队和济源市承留派出所在公安局长李红念、副局长阎立旗的要求下有二十余人参与)浩浩荡荡开往济源市泊心山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准备强行拆毁该公司合法建筑。


当时房顶站着被害人李平贵,一手拿刀,一手拿毒药瓶,称如果强拆,就喝毒药,以死相拼。


现场人员丝毫不顾及被害人情绪,仍然继续组织人搬运东西,并让挖掘机开进现场。


同时济源市公安局特警队从背后偷偷爬上房顶,扑向李平贵,李看见后 ,被迫从兜里拿出敌敌畏,但只来得及喝一小口,就被特警队员按到在房顶,被十余人抬下房顶。


但从抬下房顶走到老槐树门口(我们能看见的地方),平常两分钟不到的路程,竟然用了将近二十分钟,在此期间,李平贵身上多处受伤,额头上有拇指大的洞,脸上有刀痕,脖子处有伤痕,腿上有擦痕,阴囊红肿,裤腿上全是脚印,所穿外棉袄不见。


最终,李平贵送往医院的途中就死亡。


(推断从李平贵喝下敌敌畏到死亡,不超过四十分钟)


此次死亡事件,由于主要涉及到承留镇领导和公安局领导,本应由济源市监察委介入调查,但令人惊讶的是济源市公安局(理应回避)全权负责此事,全程高压压制受害人家属和公司股东。


从开始到现在,济源市公安局的做法不仅仅是让人愈来愈愤怒,而是让人感到愈来愈疑惑和不解,他们根本无视国家法律规定,任意恣行,把所有的所作所为凌驾于法律之上,在今天这个时代,还有如此胆大妄为的执法者吗?


济源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李红念、副局长闫立旗(主管济源市公安局特警队)涉嫌违法违纪的事实。


第一,当天拆迁,济源市公安局承留派出所派出干警十余人,到达现场,首先是将我方人员强行赶走,并设立警戒线,不准我方人员靠近,现场才开始搬东西并拆迁;其次,济源市特警队积极主动,在搬运东西即将结束时,爬上房顶,将维护合法权益人李平贵强行抬下房顶,但是不知什么原因,却对李平贵殴打,并最终导致李平贵死亡。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强拆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征地强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2011年,2018年公安部党委两次下发《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


《意见》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而济源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李红念、副局长阎立旗,明知此规定,仍然命令其公安干警参与,首先就是知法违法,严重违背国务院、公安部的规定,应当受到党纪党规的追究。


而在此次强拆过程中,又是特警队员参与其中对当事人拖延抢救并进行殴打,致当事人李平贵死亡,应当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央纪委、监察部随后发出通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时间和群体性时间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禁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济源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李红念,明知此规定,仍然命令其公安干警参与,首先就是知法违法,严重违背国务院、公安部的规定,应当受到党纪党规的追究。


而在此次强拆过程中,又是特警队员参与其中对当事人拖延抢救并进行殴打,致当事人李平贵死亡,应当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具体徇私枉法犯罪事实如下:


1、11月30日死者死亡当天,家属要求看遗体(因为死者李平贵平时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怎么会因为喝一口敌敌畏死亡呢),被济源市公安局阎立旗直接拒绝,直到十余天后,在检察机关和多方努力下,家属才得以看到遗体。


2、死者身上伤痕累累,都是外伤。


家属看到死者李某的脸上,额头上(有拇指大小的洞),脖子处有明显的伤痕,嘴里鼻子里有血,两腿有擦破皮伤痕,阴囊肿大,呈现红色,外穿裤子上全是脚印。


至于其他部位,因为我们家属不是专业人士,加上尸斑已经形成,肉眼无法辨别是否存在伤痕。


这些外伤显然是殴打形成的(特警队员八九个人将其抬下房顶,难道是自残吗)。


3、抢救现场多耽搁十几分钟。


李某从喝下毒药开始被抬下房顶后,又过了十五六分钟的时间才被抬到老槐树(门口)(正常情况下应该不超过二分钟)。


4、济源市公安局在11月30日事发的当天下午,派出了大量的刑警队员,对家属、股东、法人代表、员工等进行了不间歇的审讯,威胁、恐吓,扬言要拘留所有人,各种手段无所不用。


整整持续了一周时间。


说是什么为了挖出幕后黑手,整个亲戚朋友圈完全被恐怖气氛笼罩。


5、拒绝家属看现场执法记录仪。


由于有外伤存在,家属要求查看现场执法记录仪。


但是直到现在为止,在我们多次要求下,依然未见到该记录。


被济源市公安局副局长闫立旗明确拒绝。


6、济源市公安局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家属要求立案,济源市公安局直到2020年5月9日才下了不立案通知书),不经家属委托,不经家属同意,自己强行解剖尸体。


解剖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


没有立案,还是民事案件,不经家属同意,不经家属委托,自己强行解剖,并引用刑事诉讼法条文来为自己开脱,把中国的法律放在哪里。


综上所述,第一,济源市公安局执法人员明知当事人李平贵喝了农药,应该是紧急抢救,结果本来一两分钟的路程,竟多用了十来分钟,这本身就是一种故意杀人行为。


明知当事人喝农药有可能危及生命,仍然故意拖延时间;第二,当事人身上受伤部位较多,还有致命伤,说明在当事人喝完农药后,仍然遭到了特警队员的殴打,最终被殴打致死。


两者结合在一起,充分证明了济源市公安局特警队涉嫌故意杀人犯罪。


我们认为死者李平贵的死已构成刑事案件(故意杀人犯罪),而作为此次事件的总负责人李红念和直接负责人闫立旗,阻止家属看遗体(尸斑形成才让看掩盖了一些外伤),对死者家属等人威胁恐吓,不公正合理的去调取证据,不让死者家属看现场执法记录仪,对尸体的解剖更是无法无天,把整个国家的法律都当做儿戏,李红念、闫立旗的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


现在,死者李平贵的遗体依然在济源市殡仪馆,我们不知何时才能让死者安息,让死者在天之灵得到安慰。


我们向济源市监察委实名举报,最后答复是:你们找公安局吧,我们不管;我们向河南省监察委三次实名举报,三次推脱不接受举报材料。


于2020年1月8日向河南省公安厅厅信访办提交了控告材料,我们于2020年6月3日到信访处询问时,没有任何结果。


现在我们已经向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但已经过了三个月,仍然没有任何结果。


我们多次提出尸体鉴定,但无人理睬。


我们希望能引起社会关注,我们也相信一定会有一个公平的说法。


还是那句老话,多行不义必自毙。


举报人:李平顺,男,退休教师,家住河南省济源市轵城镇东留养村。


联系电话19939115581,是死者李平贵亲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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