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刘继峰,男,34岁
2012年4月,萨尔图区城管局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先后多次到李宝林养猪场,调查询问原房主,对李宝林下达拆迁决定,但始终未拆除。
事故造成二人死亡。死者刘继峰,男,34岁,肇源县古龙镇永胜村西南得根屯农民,个体挖掘机车主、司机,身份证号230622197810093057。
死者李宝林,男,55岁,望奎县卫星镇敏二村农民,在萨大路石材市场附近养猪,身份证号232324195709255372。
三、事故原因认定
挖掘机司机刘继峰在挖掘机未熄火、安全锁定装置未锁定的情况下,由挖掘机驾驶室右侧窗户向外探头,与站在挖掘机正前方的房主李宝林沟通。沟通过程中,身体的臀股部位压到了挖掘机右侧操作控制拉杆,致使挖掘机大臂瞬间向下降落,降落过程造成自己和李宝林当场死亡,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萨尔图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下达撤离拆迁现场指令后,没有及时督促挖掘机司机驶离现场,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