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医学教授熊卓为在自己工作的医院做一个小手术,因医院主治医生(是没有取得从医资格的学生)处置不当,造成术后急性肺栓塞,抢救无效,于2006年1月31日逝世,终年49岁。
悲剧发生后,她的丈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王建国一直在上下奔走,希望讨一个说法,终于在妻子去死3年7个月后,于2009年7月1日进入一审并胜诉;但双方都不满一审判决又都提出上诉,2009年11月5日进入二审,但当庭没有宣判。
控辩的焦点集中在“在医院实习的医学专业学生是否具备从医资格”这一点上。卫生部于2009年11月10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就北大医院的事件答记者问,他望公众理解临床实习。
王建国在他的博客里披露:负责为其妻子治疗的实习生的导师,对手下的学生基本上放任不管。
真相究竟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想说的是:这件事告诉我们,今天的施害者也有可能成为明天的受害者!在没有约束和规范的医患关系中,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像熊卓为一样的受害者。所谓在魔鬼面前人人平等!
为什么这么说?媒体一般比较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悲惨命运,视乎非法行医的受害者只有普通老百姓!事实并非如此。熊卓为教授显然不是社会弱势群体的一员,而且她还是一个医学教授,但她就死在自己工作的医院里。
熊卓为教授之死,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