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研究所任研究员熊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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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卓为家属被这突如其来横祸击倒,精神已经崩溃

发布时间:2016-01-28 11:49:18      发布人: 018uigqp
熊卓为家属被这突如其来横祸击倒,精神已经崩溃,加之没有经验,没有及时封存病案。等到两周以后封存病案时,我们发现病案的关键部分已经被造假。

查房记录

在每天的查房记录中,病人向医生反映每天症状的病情记录大多没有了。谁都知道,血栓形成过程中病人小腿胀痛难忍,没有病人会不把胀痛的感觉告诉医生的。但医生修改查房记录后死不承认,陪护家属的证词又不能算数,死无对证。

常规检查

患者23日中午入院,许多常规检查根本就没做。但在病案中却记录着所有的检查都在23日下午做了。我们知道许多检查必须在空腹的情况下做,下午怎么可以做?做了有什么价值?
我们发现在病案中记录着患者的血常规和肝功能是分别由两个不同的检查员同时在23日下午13点17分完成的检查。这怎么可能?我们中午才入院,血常规和肝功能检查需要花不同长度的时间,他们怎么可能正好同时完成?这说明这些检查结果是患者死亡后补上去的。

传染病检查

病案中记录着医院对患者的手术前必须做的传染病(艾滋,梅毒等)检查结果送出的时间是24日下午14点17分,而患者是在24日早晨8点多做的手术。谁都知道,患者没有作传染病检查之前是严禁进手术室做手术的。这说明这份检查结果是患者死亡后补上去的,也说明医院对患者在手术前根本就没有做必要的检查,严重违反了常规。

化验单

更为严重的是对患者血栓的化验单造假。患者的血栓是在1月31日凌晨在抢救过程中取出的,而血栓化验单上的日期是1月29日。那时患者还活着,血栓根本还没有取出来,怎么化验?这说明他们是在手忙脚乱中造假。为什么造假?因为血栓的性质(脂肪血栓、混合血栓还是红色血栓)与医院没有对患者采取抗凝措施和恢复服用阿司匹林的后果有关!只要他们能把脂肪血栓或混合血栓造假成红色血栓,他们就可能部分逃脱因没有对患者采取抗凝措施和恢复服用阿司匹林带来的死亡后果的责任!如此造假,何其毒也。
患者根本就没有胃溃疡,为了逃脱因没有对患者采取抗凝措施和恢复服用阿司匹林带来的死亡后果的责任,院方硬说患者有胃溃疡,所以不能采取抗血凝的措施,以免造成胃出血。他们造假但是忘记了逻辑:如果患者有胃溃疡还鼓励患者做这样的手术,那不等于明知故犯,把患者往死里推吗?不等于医疗犯罪谋杀吗?

其他问题

弱者如何向医院讨回公道?
在医疗纠纷中,病方的名字永远是弱者,尤其是面对北大医院这样的强大势力,无异鸡蛋碰石头。如果没有社会力量出来主持公道,这官司打不打都是输!
医院是医疗纠纷的被告方,但同时又是医疗事故的鉴定者,医院自己评鉴自己的医疗事故,他们是运动员同时又是裁判员,完全没有评鉴的制衡机制。
北大医院为熊卓为教授做手术的骨科主任李淳德医生同时也是北京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成员,全北京的医院骨科教授主任都是他的同行或朋友,抬头不见低头见,即使李淳德医生不参加此次医疗事故的评鉴,能保证同一系统的其他专家的评鉴公平吗?
医院尤其是北大医院财雄势大,关系如网,有一个律师团队长期帮他们对付弱势群体,对付无财无势的病方原告。病方告医院,如同一弱夫对付强势的千军万马。
由于对医院没有监控制度,一旦出现医疗事故,医院便可以有领导有组织的篡改和假造病人病案,以逃避事故责任,这几乎已经是公开的秘密。病方不懂专业,也看不懂病案,只得任医院鱼肉,玩弄于股掌之中。
医院常常有医疗官司,加之财雄势大,非常了解法院,在司法方面占有明显的优势。
大多数医院是国有的,卫生部门作为所有者,常常偏向医院一方的利益。比方,卫生部规定发生医疗纠纷时,病方不准复印主观病历。
以上问题可能是每家的事,天下人的事。我们衷心求助有良心的医生,有道德的医院,求助政府的有关部门,求助天下的相关专家、律师、法官、与我们有相似悲剧的受害者及家属,求助有良知的天下公正侠义之士,给我们出出主意,这官司到底怎么打?这样的纠纷到底如何解决?到那里去解决?或者要找什么样的律师,什么样的关系才能打这样的官司?怎样才能制止那些无良无德的医院医生害死更多的无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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