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较量正义战胜邪恶
时代潮涌,大浪淘沙。2003年底,反腐一线再传捷报———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一审判处死刑。2004年1月1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对王怀忠的死刑判决。
王怀忠,安徽亳州人,1946年8月1日出生。1964年9月参加工作,1966年2月入党。历经几十年的摸爬滚打,他从村里的记分员一步步走到了副省长的位置,期间曾经执掌过全国人口最多的地级市———阜阳市,任市委书记。历史上的亳州曾出了一个善耍权谋的曹操,王怀忠也自称是当代的“曹操”,阜阳有1300多万人口,他就狂妄地吹嘘:按人口比例,他就是世界第58位“总统”!他还自诩为“泽中蛟龙”,迟早要“终入大海作波涛”。随着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的蜕变,王怀忠一步步地走向了腐败的深渊。
对于王怀忠涉嫌腐败的问题,上级组织曾做过多次调查,但由于种种原因一时没能深入下去。这使得王怀忠的气焰更加嚣张,他曾在大会上狂称:“感谢纪委,查我一次提拔我一次,查我十八次提拔我十八次”。宣称“阜阳是王家的天下”。
王怀忠就是这样一个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严重扭曲、蜕化变质的腐败典型;一个政治野心膨胀、思想道德败坏、作风专横跋扈的“全方位腐败”的典型!
上级专案组进驻的消息传来,当地的老百姓奔走相告,欢呼:“红旗飘飘利剑扬,中央纪委到阜阳”。查办王怀忠案件的工作一展开,人民群众就断言:“只要反腐不放松,定能抓住王怀忠”;王怀忠案件一突破,群众高兴地说:“中央纪委终于为老百姓打死了一只很难打死的老虎,威慑了一批老鼠。”
经查,自1994年以来,王怀忠在任阜阳市主要领导和安徽省副省长期间,索取、收受贿赂共计517万余元人民币。共追缴王怀忠家庭财产总计人民币1059.64万元;首饰162件(套)等物品。王怀忠利用职务之便,为马某、杨某、倪某等人在贷款、房地产开发、土地批租等方面谋取不法利益,多次索取、收受对方现金共计317万元,且对其拥有的价值48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尤为恶劣的是,2001年11月,王怀忠为了对抗组织的调查,向私营企业主一次索取200万元,被冒充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骗子骗去120万元。
正义战胜邪恶的胜利之果来之不易,其中不知凝聚着多少办案人员的辛劳、智慧和汗水。查办王怀忠一案,再次显示了我们党从严治党、严惩腐败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