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看结尾,这是一部悲剧
这样一来,我们的思路就是,假如我们早就建立了完善的社保,像众多遭遇吴远碧困境的进城农民,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和支持,断不会因一场疾病就把辛苦挣来的低微汗水钱,化作风和雨。也不会因害怕血汗钱花掉,而不肯求医问药,小疾成大病,最后家破人亡。不妨想想,非到撞破了人们悲悯的底线后,才有社会救助的回应,这样的“社会良心”成本,只会一次次加大,最后使开始热血的市民归于冷漠,地方政府也因案例增加而应接不暇,疲于应付“突发事例”。
但是,建立完善的社保体系的思路,应与其真正社保内涵相适应。例如,一些地方政府推出的城乡医保制度,因报销额度低而失去了“医保”的价值。在面对飞涨的医疗费用面前,即便报销比例提高到相当比例,因绝对值的增加,其分担绝对值,也令收入低微的农民工望而生畏。还有,在区分什么是“可报销医疗费”,哪些又是“自费医药”的技术问题前,最后报到账的钱,往往会比预想的还要低很多。
不得不承认,对于一个从无到有的全国性医保制度的国家,医保制度的完善是需要时间的,但时间绝不是掩盖一切的正当理由。一个完善的医保体系应是全方位的,个人收入往往在第一时间起到“保障”的作用,但低层务工者低工资却存在多年,吴氏丈夫身兼两职,也挣不到送妻入院的5万元医药费。笔者近期发现,吴氏丈夫兼职做的搬运工,在美国纽约市政部门报的价是每小时48美元,而在我国,估计忙活一个月都拿不到在美国干两个小时的工资。
所以,农妇自剖自医,在我们给地方政府及时救助送去掌声之时,还应从个人第一保障力的工薪收入水平和普惠式的无差别社会保障角度来反思,制度性解救,才能让更多的吴氏免于自剖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