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某龙早有心思劫杀养父母
根据判决,在本次作案前,殷某龙就动过一次杀死养父母弄钱的心思,但带人携刀回家后未能得手。
2011年7月初,殷带着女朋友等人在江北一间水疗馆消费了4000多元,因钱不够,殷找了个朋友来当“抵押”。出店后,殷先找两个朋友借了1300元,但远远不够。殷随后打电话找到黄喻鹏、周小龙,称要“做掉自已的父母弄钱”。按计划,3人携高浓度酒精和棉花纱布、匕首到了殷家附近。他们先把酒精倒在棉花纱布上,殷先敲门,养父开门后殷先进屋,要求养父锁门。养父关门时看到门口的黄、周2人发觉不对,立即大喊“救命”,殷随即用手上纱布捂住养父的嘴巴。殷的养母听到救命声走出来,殷又上前把她按倒在地,并把手伸进她的嘴巴不让她出声,还顺手拿了衣服把她的头裹住。周、黄二人随后将殷的养父拖进房间内勒死,又出来帮忙杀死其养母。3人怕二老不死,还将尸体拖进浴室,将头部踩进水中。
作案后,3人翻箱倒柜找到金银首饰、现金4万多元及存折逃走,每人各分了一万多元及部分首饰。殷某龙拿着钱去水疗会所赎人,而且又玩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殷买了个大型冰柜把其养父母亲放入,再把雪柜锁好离开。7月11日凌晨,黄喻鹏打电话告诉殷某龙要去自首,殷某龙则随即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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