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军其人
朱军原名朱小军,46岁,生于湖南永州道县新车乡杨家村。朱的父亲是永州市邮电局的老员工。作为邮政子弟,高中毕业后的朱军顺利进入邮电系统并工作至今。身高176厘米的朱军,喜欢运动,尤其爱好打篮球和跑步。他不满20岁时即和原在供销社工作的王思燕(音)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日子风平浪静。
在邮政分局护卫队同事眼中,朱军“敢说话”“敢和领导干”。1998年前后,朱军还是一名邮政局保卫系统的运钞车司机,专跑下乡押送,“事情很少,油水很多”。此时,新上任的局长欲将朱军调离,换上自己喜欢的人开车,朱军不服,跑到办公室找局长理论,一言不合,“朱军上去就是两拳,把局长放倒在地”。
当时,邮政分局放风说要处理朱军,朱军为此找到市局领导,此事不了了之。从此,朱军在邮政分局里成为风云人物。直到案发时,即便已当上护卫队队长,朱军还保留着那辆运钞车司机的职位—无人敢将其调换。
曾与朱军一起打过篮球的球友刘星星告诉本刊记者,“打球时,撞他一下的话,一会儿就会撞回来,(他)不肯吃亏的。”
2003年,朱军的生活出现转折,妻子王思燕与其协议离婚。离婚后,朱军住到了邮政系统家属区的一栋老楼内,一人独居。“我们离婚没有上法院,离婚也没有给我一分钱,儿子判给了我,离婚后他和儿子很少交流,去年儿子当兵去时,他也没有流露出什么情绪来。”王思燕说。
2006年,朱军被提拔为护卫队队长。这一年五六月,朱军被检查出患有鼻窦癌,去省城长沙治疗了三个月方返回永州。同在这一年里,因为房产纠纷,他与一位开发商、自己昔日的小学同学对簿公堂。
前妻王思燕也还记得这起房产官司。她说,这起案件还是她帮朱军请的律师,还垫付了8000元的律师费。据了解,该案金额并不大,零陵区法院判决朱军胜诉,由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2万元。到2007年7月31日为止,零陵区法院已经分三次将2万元全部执行到位,预交的诉讼费5500元也退给了朱军。
检查出患上鼻窦癌后,朱军的生活仍然规律,邻居常见他一早在外锻炼。由于化疗,朱军的头发日渐脱落,戴上一顶黑色鸭舌帽,手上总拎着一个喝水的太空杯。自2008年开始,他已基本处于半病休的状态,在医院和家里之间来回跑,护卫队的工作也多半是由一位得力的同事帮助其负责。
他开始常和同事们感叹人生,并逐渐躲避朋友们的聚餐,嘴里多了很多抱怨。“他常发出‘我就是命不好’‘做了好事别人不领情’等抱怨。”同事杨宏强说。2009年后,朱军病症逐步加重,身体越来越差。
据知情人士透露,案发前两天,朱军去当地保险公司更改了此前投保的保险单投保人,“原先的投保人是朱军,受益人是其前妻。更改后,受益人和投保人均变成其前妻。”
案发前的5月31日晚6点多,朱军给其好友、护卫队队员张建林打了个电话,并未像往常一样谈太多公务,而是拉了一些家常。由于他生病后工作上的事情大多是张建林在帮衬,朱军也少见地说了一些感谢的话,这让张建林感觉有些奇怪。
等到张建林再次听到关于朱军的消息时,惨案已经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