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红霞的死亡 官方100万买下“追责权利”
对沈红霞的死亡定性,通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全贤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存在强行结扎的情况,沈红霞术前自己同意并签字,死亡属于意外,其善后已与家属达成协议。
“比如修了条公路,有人在上面走路摔伤了,难道非要找修路的?”全贤发用这样的比喻,认为这并非是一起责任事故。
程世雄向记者出示了两份补偿协议,签署日期均为事发第二天即3月20日。一份手写的欠条由县计划局一位负责人签名,向程世雄补偿38万元。另外一份是县计生站与程世雄等人签署的协议,给付死亡补偿金、安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62万元。协议条款之一是,“自愿放弃再追究乙方及其他单位民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