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荣 智勇双全的公安女杰
王玉荣时刻把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出生入死,勇斗邪恶,成为一名优秀人民警察。她先后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全国杰出青年卫士”等称号。
王玉荣热爱本职工作,以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英勇顽强的战斗意志,快速高效的工作效率,使违法犯罪分子望而生畏。1992年夏季,她所在的车站地区连续发生绑架少女案件,她主动请缨,在广场附近化妆守候三天三夜,终于引出了犯罪分子并将他们一网打尽。1996年12月18日,郑州市国棉五厂发生一起特大劫持人质案。一歹徒持炸药包劫持了该厂幼儿园的28名幼儿和2名教师,索要50万元人民币,否则将引爆炸药,与人质同归于尽。案件牵动着省领导和无数人的心。王玉荣临危受命,冒着生命危险,沉着冷静地与歹徒斗智斗勇,终于将其当场击毙,救出了所有人质,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江泽民总书记得知此案后,极为重视,亲自批示。当时的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同志亲自与郑州市公安局领导联系,在听取了详细汇报后批示:干警王玉荣同志有勇有谋,不怕牺牲的忘我精神,使28名幼儿和2名老师获救,值得我们学习,请公安部门以适当的方式给予嘉奖。
王玉荣在日常工作中兢兢业业,勤廉为警,作风严谨,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九年来,她拒收的现金和金项链、戒指等物品折款达10多万元。她出身贫寒,生活并不富裕,但她深深知道她的进步与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的培养和人民的厚爱。她毫不犹豫地将公安部和市委、市政府奖励的2万元人民币全部捐献给了希望工程。她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人民群众赤诚相待,满腔热情,只要群众有难,她都尽力帮助。有一次,她发现一位从人贩子手中逃脱的四川姑娘身无分文,走投无路,就把她领到自己办公室,拿出自己的衣服,买来新鞋让她穿上,并为她安排好住处。第二天又买好车票送姑娘回四川。作为人民警察,她还利用工作之余,积极做好失足青年的帮教工作,经她帮教的10多名失足青年都走向了新生。
王玉荣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怕牺牲,无私奉献,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在她身上集中体现了公安干警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她坚定地表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警察,不管以后发生或遇到什么情况,我都会捍卫党和人民的利益,我会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去实践我的入党誓言,去履行人民警察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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