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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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孝行天下 ]创建于2011年08月05日

热血丹心铸警魂

发布时间:2011-08-05 16:41:33      发布人: 黑白双煞

  “于无声处听惊雷,热血丹心铸警魂”。在这里,我给大家讲述的是2007年元月15日10时40分,我亲爱的战友罗金宇同志在清查涉爆物品的专项行动中,为保护群众的生命及财产,为保护战友,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的光辉事迹。罗金宇同志壮烈牺牲的消息传出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万人凭吊,群众自发组织为他送行,亲人、同事无不为之心痛。从土溪大屋村到凤冈殡仪馆,从元月15日到18日每天都有感人的事迹发生,土溪镇的个体工商户,打着“罗金宇,土溪人民怀念你!”的横幅,自发组织到凤冈县殡仪馆对罗金宇同志进行吊唁,罗金宇救助过的76岁卢永秀老人泪洒灵柩,土溪镇党委书记唐隆强、镇长吴太生等人为了作了一首“好兄弟,金宇”的诗歌,表达对罗金宇同志的敬仰思念之情,那感人的一幕幕使我不由想起了一首出自公安作家的诗。一个人,为另一个人心痛。不为感情,能为什么?一群人,为另一个人鞠躬。不为敬仰,能为什么?一个人,为另一个人牵挂。不为思念,能为什么?一名警察,为众多人缅怀。不是英雄,还能是什么? 中华民族是一个追求卓越、崇尚英雄的民族,中华大地是一块孕育英雄、造就英雄的热土。古往今来,中华大地英雄辈出,谱写了豪迈壮丽的英雄乐章。罗金宇这位当代英雄是时代的产物,是我们人民警察学习的榜样。罗曼·罗兰有句名言:“一种理想就是一种力!”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肩负的使命神圣而伟大,我们承担的任务光荣而艰巨。作为人民警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的天职,身着警服,浩然之气充溢胸间,直面国徽,历史的使命感在心中激荡。作为人民警察每天都在用热血谱写着感人的赞歌,唱响着:人民警察为人民!时代的强音,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在2007年元月15日清理涉爆物品的专项行动中,罗金宇面对突如其来的危险,仍选择了最初的誓言“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为保护大屋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保护战友献出了自己年仅26岁的生命。 从警5年来,罗金宇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却在土溪那片警力奇缺,极度贫瘠的大山深处,在那个只有5人的派出所维护着方圆206多平方公里7村1社区38000多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几年如一日地面对繁重艰巨琐碎的工作,在血与火的考验中,甘之如饴地享受警察这一崇高职业带来的贫穷和辛劳,把自己的青春、理想甚至宝贵的生命全都献给了那片连绵起伏的大山,从而成为我们心目中的永远的英雄。 罗金宇是普通人,从事着平凡的工作,但他更是伟大的,他的伟大就是在于能将平凡坚持到永恒。他五年如一日,无论在在派出所任民警还是任副所长,他都信守一条准则:诚实。诚实为人,诚实做事。因此,他得到了人们如此的尊重,如此的关注。也许就是他的这种平凡,勾起了我们这群平凡的人共鸣。我们是平凡人,也正是有象罗金宇这样的平凡人推动着社会的发展。罗金宇带着对亲人、对战友的深深眷恋,带着对公安事业的无限热爱,走完了仅仅26个春秋的生命旅程,26岁,正是人生中最灿烂、最辉煌的年纪。26岁,花季的年龄,青春的朝阳,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可罗金宇却把他献给了人民的公安事业。火药残酷地夺去了他的生命,可正是这英勇献身的瞬间,才迸射出他生命的辉煌,显示出他短暂而又充实的一生。用满腔的热血诠释了一个人民警察的无限忠诚!用自己的行动和生命践行了人民警察的宗旨,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英雄赞歌。 罗金宇是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先进典型。他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到严重威胁的紧要关头挺身而出英勇献身,他将自己宝贵生命最壮丽的一刻,永远定格在人民心中,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了一名人民警察的誓言。我们要认真学习罗金宇同志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临危不惧、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良品德。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唱响“人民公仆为人民”的主旋律,在今后的工作中,以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和坚定的信心,投身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中。 罗金宇走了,带着对公安工作的无限眷念走了,带着对父母妻儿深深内疚走了,带着对战友们殷殷深情走了,从此,天堂里又多了一个英魂。“沿着无数英雄的足迹,又走来了你呀!罗金宇……你是祖国的种子,祖国把你撒在荒山,你能变成茂密的森林,祖国把你撒在边疆,你能变成钢铁的长城……”你将永远激励着我们这些活着的人去完成你未竟的事业!罗金宇,你不再只是一个名字,你是凤冈县公安局200多名民警的缩影和化身。今天,罗金宇虽已不在,但你升华成一种精神,一种激励我们前进的动力,你的精神将一直激励、鼓舞着我们在座的每一位人民警察。我们将继续着你未竞的正义事业!我们将沿着你的足迹继续书写警魂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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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信时间:2013/11/01 14: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