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明珠
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撰此简文,以纪一人,幸令世间不相忘而勉之。
有齐鲁女儿,生于布衣之家,曰明珠。明珠幼而蒙学,及笄,习之舞艺,至于二八,乃专修于空乘之业。明珠濡染庭训,自幼晓事,虽傲竹之姿,轻花之容,竟不以此放逐,而于学业之暇,勤俭从工。及就空乘,往来奔忙,亦每每惦念亲友,恒以礼物遗之。
戊戌年五月五日夜,明珠为赶赴亲人婚礼,误入黑车,遇恶徒。明珠力护贞洁,殊死拼搏,不幸罹难,暴通衢外之荒野。时人知之,多美其俊秀,赞其淳朴,感其贞烈,叹其命舛,汹汹然悼之念之。虽凶魔已亡,犹不解恨,几欲食肉寝皮也。
观此之世,红尘离乱,古风不存,似此坚贞者几何?或曰委屈求全者,然不识明珠之志尔。
世事无常,祸福支离,长有扼腕之恨。
佳人渐远,芬芳犹在,惟余多情之伤。
穷仙子之貌,未必胜其容,集幽兰之色,方可显其质,罄昆山之玉,尚足表其心。似吾爱慕之众人,未尝不在于此也。
故常念之而潸然,夜不能寐,谨作此文以祭之。祈芳魂安详,延绵永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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