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外事局副局长郭宝山一行到我市调研
为督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 13号)和全国“二十公”会议主要精神,18日至25日,公安部外事局副局长、公安部驻湖北省厅工作组组长郭宝山一行5人来我市就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人员编制等问题开展调研。工作组在深入各县市及武当山特区公安局检查督导后,于25日上午在市局七楼会议室将情况做了集中通报。市委副书记蓝官衡,市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庆华,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孙乃敏,副局长罗勤,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余行洲,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郭家麒等领导听取了通报。
上午8时,郭局长一行来到市局机关,参观了110 指挥中心、网监支队、影视中心、刑科所及枪库,听取了市委副书记蓝官衡就我市贯彻落实中央13号文件所做的介绍和市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庆华关于贯彻全国“二十公”的情况汇报,对全市公安机关在资金、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各项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前非常满意,对全体民警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作风表示钦佩。关于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郭局长做了四点通报:一是公安编制严重不足。所有县市警察和辖区人口比例均未超过万分之六,个别县连续7年未招录警察,人才存在断层现象。二是办案经费普遍紧张。民警工资不能全额保障,少数县年均经费仅13000元/人(包括工资在内)。三是装备建设相对落后。大部分县市一线实战单位办公条件较差,个别派出所目前仍挤在危房内办公;车辆装备不能适应对敌斗争需要,个别乡镇派出所甚至没有汽车,民警经常不得不驾驶自己购买的摩托车出警。四是民警待遇亟待提高。民警家属失业比例高,家庭生活困难,少数民警带病坚持工作,形成了恶性循环。
关于下一步的贯彻思路,郭局长重点强调要有三个突破:一是在管理体制上要有突破。要按照中央13号文件精神,对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逐步实行由同级党委常委或政府副职兼任,同时坚持双重管理原则,明确主管和协管权限;全面落实城市公安分局、派出所由上级公安机关直接管理的规定;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确保各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由本级公安机关任免。二是在队伍正规化建设上要有突破。要根据公安部的要求,尽快研究提出“四统一五规范”的具体运行办法;抓住大练兵机遇,改进教育训练体系;落实“三个必训”制度,提高民警政治、业务、体能和实战技能,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三是在警务保障机制上要有突破。要坚持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突出重点、分布实施的原则,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制定装备配备、基础建设、人员编制的规范性标准,促使警务保障政策尽快落实到位。
最后,郭局长希望全市公安机关抢抓机遇,不等不靠,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快速推进中央13号文件和全国“二十公”精神的贯彻落实力度,为全省、全国提供可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