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其一在双规期间去世了,死因是呛水溺死…
发布时间:2013-04-09 21:12:30
发布人:
wzgl
一大早,就被电话吵醒了,一听才知道是一个噩耗——我们的同学於其一在双规期间去世了,死因是呛水溺死…
我不敢肯定其一他有没有犯事,我与他也是好久未见。但一向儒雅的他,向来胆小怕事。依我对他的了解来看,就算犯罪,也只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罪不至死。所以…
问题来了——到底是什么原因,才会让一个年富力强的男子,被水给活活溺死?我相信办案人员一定会非常乐于看到自杀身亡的结论,领导干部也会面带痛苦的表示无奈的接受——但这件事可能吗?自杀可以有很多的方式,包括溺水而死也是常事。但惟独没有在房间里溺水而死这件事。而且据我所知,他是一个游泳爱好者,只要有空都会去游上一会儿…
现在,我们来看一段检察院的新闻,里面关于他的死因是如此描述的:
(据温州市检察院消息:2013年4月8日晚10时30分许,被市纪委“两规”的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於其一,因发生意外,经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9日凌晨3时15分死亡。温州市委高度重视,已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发布。 )
所以,我们很欣喜的看到。鉴于溺水而死这个死因太过于无法自己达成。所以经过办案人员心思缜密的推理与周密的考虑,发生意外便成了理由并被上报,上级部门也无奈而又急不可待的发布了这个消息…
根据和谐的理论,我知道我不应该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写这些给您们添乱。但既然您们这么早就出来这个结论,我也只能紧跟您们的脚步,赶着把我的看法写出来给大家看一下。
在这之前,我一向是被愤青们一致攻击的所谓“五毛党”。可以说就算到了这里,我愿意维护政府的信念也没有太多的动摇——相对于办案人员最乐于看到这件事不了了之的想法,我最希望看到这件事只是下面某个经办人员欺上瞒下,违规办案的结果。他不但失手(我最坏的猜测只能想到失手这件事,断不敢往故意杀人这件事上套)害死了我的同学,还编造了意外死亡这样可笑的借口来给我们的政府抹黑。
所以我希望我们的政府能够直面这个问题,借这个机会一路深究到底,抓出背后的黑手,重塑我们大家对于政府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