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原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聂璧初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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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市长期间曾为天津房改据理力争

发布时间:2018-04-24 10:42:53      发布人: 孝爱天使

1950年,聂璧初从天津北洋大学(现天津大学)机械系毕业参加工作后,曾先后在天津市委、天津市机床厂、天津市经委、涉县天津铁厂、天津市计委长远规划处等单位工作。1983年至1985年,聂璧初任天津市副市长兼市计委主任;1985年,任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天津市副市长;1989年10月,聂璧初接替李瑞环担任天津代理市长,一个月后任市长。1993年6月起,聂璧初担任天津市人 大 常委会主任至1998年05月。


据“政事儿”报道,在任天津市长期间,聂璧初曾为天津房改据理力争。


90年代初期,全国房改工作开始加快,陈 锦华当时任房改领导小组组长。房改牵扯面广、影响大,改革试点早期都集中在中小城市,很难在全国推广,难以起到改革带动作用。


据陈 锦华《国事续述》一书回忆:“后来,上海市率先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朱 镕基找我,要求国务院批准上海市的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以加强推广力度。我找了李 鹏,他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这件事在全国影响很大,后来各地的房改都大体参照了上海市的做法。在国务院批转上海、北京房改方案以后,各地纷纷要求仿效,但国务院考虑,不宜一一由国务院批准,决定停止转发。”


“天津市市长聂璧初听到这个决定,亲自给我打电话说:‘房改事关重大。上海、北京都经国务院批了,天津不批,我这个市长当不下去了,干脆,我给你辞职吧。’我只好答应他做工作去争取。后来,我同国务院副秘书长何椿霖商量,并请示国务院领导同意,批转了天津的房改方案。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听取了北京、天津房改方案的汇报,并向全国转发了北京、天津的房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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