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京门血案(为北京民工少女袁丽亚鸣不平)(七律) ——叶天来 写于2013-5-20发表于5.21 弱女寒门搏汉京,无端丧命大王城。 年华廿二遭凶恶,特警七千舞棒缨。 六月窦娥天泪雪,五时莉亚地哭狞。 弄权掩蔽当何罪,四百千元妄摆平。 注:诗中的“汉京”“大王城”指北京;“搏”,拼搏,出身贫穷,为病父为正在念书的弟弟努力工作;“七千”是个虚数,连直升机也出动了,实质不知有多少;“棒缨”,“缨”,红缨枪,这里泛指武器;“窦娥”,窦娥冤(古),莉亚,袁丽亚(今);“五时”谓春、夏、季夏、秋、冬五个时令,泛指一年四季;四百千即四十万,这样写是因要符合诗词格律。 http://pp.163.com/volare/pp/9816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