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曾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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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回家 ]创建于2013年07月13日

其实每次的非法集资钱都是可发归还的

发布时间:2013-07-16 16:07:14      发布人: 回家

以下转自天涯的一个跟帖:
其实每次的非法集资钱都是可发归还的,就算不能全部还完,至少也可以还一大半的,但是只要公检法一介入,其本最后就是集资人判刑,债权人一分钱也拿不到。我有二个亲戚参加了二次集资,钱就是这样被公检法给弄到不翼而飞的。





  公检法对非法集资特别感兴趣,不是为国,更不是为民,而是想贪污集资款。所以每次这种事,很多都不是债权人投诉,而是公检法主动介入,甚至于在集资人保证还款且债权人强烈要求放集资人出来的情况下,公检法也不会放人,他们胁迫集资人与他们一起贪掉集资款,如果集资人不配合,就会象这个曾成杰一样被灭口。



  如果不是我的二个要戚亲身经历,我也会以为这些非法集资的全是骗人的,公检法是为民除害,老百姓是上了他们的当才血本无归的。现在我知道,公检法一抓了集资人,就会要求鼓动债权人来报案录口供,债权人都慌了,肯定会来录口供,以为会拿回一部分钱,然后**就会根据口供给集资人定性,然后就协迫集资人按他们的办,低价变卖财产,转移财产到他们的口袋,如果集资人听话,就会到时判他个几年,然后给债权人说钱被集资人挥霍掉了,集资人的资产也押给银行了,拍卖后钱也归银行,现在资不抵债一分钱也拿不回来。整个过程基本就是这样。



  所以,后来,就是今年,我亲戚还有另一个集资也是被广东公安厅主动抓人,就是企业本身是一点事都没人,但是这一抓,企业的运作就停下来了,反而给债务的清偿造成子问题,然后公安厅又是故计重演,要求债权人去报案,那些债权人不傻都不去,而且天天去公安厅**要求放人。但是**还是不放,最后不知是怎么疏通的,人还是放回来了,说好本钱五年后还,但是利息肯定是还不了了。估计是把利息给了公安厅的人打点了。


  所以,这个曾成杰肯定是被灭口了,因为现在中国政府对于民间集资开始松动了,如果**,那此被瓜分掉的钱就就麻烦大了。所以,唉,建议她女儿真接用私刑私了报仇吧,那些人总有退休的一天,总有家人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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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非常相信


    写信时间:2013/07/26 15: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