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委书记张宇同志因公牺牲
噶尔县委书记张宇同志因公牺牲
张宇同志1968年7月出生,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共青团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委副书记、书记,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副区长,宝鸡市金台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宝鸡市委副秘书长等职务,2010年5月作为陕西省第六批援藏干部,担任噶尔县委书记。
张宇同志是一名优秀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担任噶尔县委书记期间,为推动噶尔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为噶尔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张宇同志去世后,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作出重要批示:“张宇同志作为一名优秀的县委书记,为西藏的发展稳定献出了年轻生命,向其表示哀悼,向其家人表示慰问,要妥处后事,宣传好事迹。”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巴平措作出批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白玛赤林专门派人打来电话,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郝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吴英杰,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梁田庚等领导也分别作出批示,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宫蒲光发来唁电,向张宇同志的去世表示哀悼,向其家人表示慰问。
张宇同志去世后,地委领导万超岐、白玛旺堆、吴荣富、李龙、彭措、索巴多吉、田建文、平措旦增、任建春、刘业强等前往吊唁,在乡镇调研的刘刚同志打来电话表示哀悼。陕西省委组织部,宝鸡市委、市政府,宝鸡市金台区委、区政府也发来唁电,对张宇同志的去世表示沉痛哀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