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妈妈
外祖母有四个儿女,妈妈是家中长女,我有两个姨,一个舅舅,舅舅是遗腹子。外祖父去世的早,家里很难的。所以妈妈十七岁就出嫁了。
结婚了,也没享着一点福,我父亲是家中长子,我祖母1950年去世的时候,我祖父领着我父亲和我的两个姑姑和两个叔叔5个孩子,我最小的姑姑当时只有三岁,家庭主妇的重担狠狠的压在我妈妈的肩上,压得她喘不过气,加之与我父亲的叔叔、婶婶生活在一个院子里,我父亲的婶婶对我妈妈百般挑剔,妈妈不但洗衣做饭,还要给一家老小做衣服、做鞋。母亲只有十七岁,不会的地方,我父亲的婶婶千方百计挑毛病。我妈妈受尽责难。虽然解放了可我妈妈却受我父亲婶婶的气。
1951年我父亲参加了工作,妈妈随后也来到城里。由于父亲工资低,还有瞻仰祖父一家老小,二叔被保送上大学,父亲还要负责二叔上学的费用,若果晚给几天,我父亲的叔叔就会派人来拿。
由于我父亲的叔叔只有三个女儿,一心想把我二叔当成他的儿子,但绝不付出,所以二叔上学的费用他是只管催要,不出的。
我妈妈还是比较贤惠的,从来没说过不给,只是有时实在有难处,晚了几天,我父亲的叔叔是不会放过的,立马派人前来催要。我妈妈从不计较,就是东挪西借也尽量凑齐。这些都是我妈妈去世的时候,我父亲叔叔的女儿(我叫她大姑)在我妈妈的灵堂遗像前,检讨时说的,她说她是当年催款的主要人物,感觉对不起我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