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子文个人年表
1942年的宋子文1923年4月孙中山在广州成立中央银行,宋子文负责筹备条例章程。
1924年8月任广州中央银行董事,行长。
1925年兼任国民政府财政部长。
1928年1月任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兼任外交、预算、首都建设、黄河水利、国防编遣等委员。
1928年7月– 1930年5月与美国、日本、德国、英国等签订新关税条约,收回关税自主权;并实行税收改革。
1928年10月新的中央银行在上海开业,宋任总裁。
1930年1月兼任行政院副院长,进行币制改革,建税警团。
1931年12月蒋介石下野,宋子文辞职。
1932年1月复任行政院副院长,财长。
1932年1月汪精卫出国,代任行政院院长。
1933年4月汪精卫回国,停止代行行政院院长,辞去中央银行总裁,以财长及行政院副院长身份出访美欧各国。
1933年10月辞去行政院副院长,财长。
1935年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参与币制改革。
1936年12月西安事变,飞西安谈判营救蒋介石。
1937年抗战爆发后,联合协调各银行应付财政。
1940年出使美国寻求援助,获得租借物资2,500万美元。1945年出席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的宋子文
1941年12月任外交部长,长驻美国。
1942年与美国签署租借协定,获得美援超过8亿美元。同年,与英美等国就取消外国在华等特权签署新约。
1944年12月任代行政院院长,兼任外长。
1945年7月出席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宋子文是四位主席之一。
1946年3月出现抢购黄金风潮。
1947年3月辞去行政院长职。
1947年9月任广东省主席,行营主任,缓靖公署主任。
1949年1月蒋介石下野,宋子文辞去广东各职,移居香港。
1949年6月移居美国纽约。
1971年4月于旧金山吃饭时哽咽呛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