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劲松(死刑犯)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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罄竹难书

发布时间:2021-10-13 10:21:59      发布人: jdjy

在百度公司工作的徐某某因借研究名义非法集资60余万元后潜逃,被上海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出狱后,徐某某与艾某某、邹某某商议,用20万元雇凶江某某杀死了原审判长巫某某。之后,邹某某、艾某某潜入上海市中院实施纵火、爆炸,致九人死亡,二十四人受伤。徐某某等人还计划火烧最高人民法院。(左图为江某某受审,右图为爆炸现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逃亡了二十年后,徐某某终于落网。令人费解的是,徐某某在被捕后,直呼“奇迹,奇迹”。原来,徐某某认为,过了二十年以上,就不必承担法律责任。诚如是,他便可逍遥法外,逞狂徒英雄了。事实果真如此吗?(图为徐某文被捕)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核认为,徐某某等人的行为无视国法,不仅严重危害社会安定,还挑战法律权威,且作案手段极为残忍,后果极为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应当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遂指定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徐某某的QQ签名是“也许奇迹总有一天会消散殆尽;”但他没有想过,这一天真的会来。

2018年9月10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纵火罪、爆炸罪、诈骗罪、非法持有身份证罪数罪并罚,判处徐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15万元;以故意杀人罪、纵火罪、爆炸罪判处艾某某、邹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江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8年10月3日,徐某某等四人被法警押上刑车,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枪决正法。恶魔终于伏法,国法岂容践踏!此外,法院经审理查明,徐某父、徐某母犯非法经营罪、诈骗罪(诈骗金额高达130万元)、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拘禁罪、伪造票据罪、包庇罪、伪证罪,决定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各处罚金40万元。(右图为主犯徐某文等人受审,左图为徐某文被执行死刑)

 公诉人指出,“徐某文等人的犯罪行为不仅残忍地剥夺了10条生命,同时也给众多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精神痛苦和创伤;不仅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秩序,同时也给人民群众带来了极大恐惧,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不仅是对国家法律的肆意践踏,也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被告人徐某文的罪行千夫所指,举世共愤! 法院的判决书长达26页,徐某某等人的罪行罄竹难书,罄竹难书,罄竹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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