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头三尺有神明。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2006年7月9日,潜逃了12年的杀人纵火犯李某在海南落网。1994年,已被南京大学录取的李某因心怀怨恨,手持一把水果刀、一把菜刀、一把钉子枪、一桶汽油,杀死其高中班主任金某珍,数学老师张某松之女张某某,生物老师李某等3人,并在现场纵火,致1人死亡。之后李某一直潜逃多地。
李某作案手段极为残忍,后果极其恶劣。2006年8月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纵火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
2006年8月20日,江苏省高院驳回被告人李某的上诉,维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2006年9月5日,李某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