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证:铁嘴击溃零口供 (王慧雪的死追踪)
出庭支持起诉的检察官一次次提请合议庭对被告人当庭供述及宣读的庭前供述一一记录在案。检察官公诉意见认为,被告人王荣顺三次前后不一的供述证明其是在狡辩,被告人对基本事实的否认,更进一步证实了被害人王慧雪被强奸事实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被害人平时行为不够检点,为了多吃几个柿子勾引被告人发生性关系”,辩护律师很不甘心。
检察官出示了王慧雪所在学校、村委会和邻居的证明以及尸检报告指出,王慧雪作为一个15岁的学生,在校品学兼优,在村活泼乖巧;如果在积极性行为甚至是正常性行为的前提下,是不应该出现尸检报告上的“其外阴部见挫伤,甚至表皮脱落”的结局的。这一证据证实了王荣顺是强行与王慧雪发生的性关系,更从根本上否定了其所谓的没有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辩解。
“王琳是一个无行为能力人,证言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 辩护人仍想据“理”力争。检察官出示了侦查人员案发时的询问笔录,证实王琳的证言是在有监护人在场、侦查人员对于王琳的询问也是在其智力范围内,其取证程序合法,提请合议庭作为证据使用。
“一个年仅15岁的孩子,因为你的犯罪行为而永远地离开了她深爱的父母,使这个家庭承受了怎样的痛苦?我们希望被告人王荣顺能够真心忏悔,对被害人的亲人说一声对不起。” 检察官的公诉意见使王荣顺的良心受到了强烈震撼。
“王慧雪的死与我没有关系,但我愿意赔偿王慧雪家属的损失……”王荣顺最后陈述时有些颤抖。
今年7月12日,平原县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以强奸罪判处王荣顺有期徒刑九年。
听到宣判,王荣顺感到如释重负。
“你认为判决公正吗?”“还打算上诉吗?”面对记者的提问,王荣顺先是低头不语,后又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