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秘密党员何思敬教授
何思敬从1927年2月到校,至1936年1月离校,除1931年暑假离校至1932年8月返校的一年时间外,在校共9年时间,为国立中山大学的教学、科学研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尤其是以中共秘密党员身份,为学校以至华南地区的抗日救亡活动,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何思敬教授在国立中山大学(简称中大)期间,先后担任了法科政治系代主任、文史科哲学系主任、法科代主任、文学院社会系主任等,先后开设讲授20多门课程,在多个刊物发表几十篇论文、文章,并编著了《世界大势》等著作。
何思敬少年时期,父母相继离开人世,生活十分艰难。他那坎坷不平的成长道路,造就了他那刚直不阿,富于正义感的性格。1923年他参加了郭沫若等创办的革命文学团体创造社之后,他逐步走上革命的道路。他到中大任教时,是文史科的教授,与时任中国文学系主任兼学校教务主任鲁迅教授即有来往,1927年2月21日到鲁迅住处拜访,3月5日午后同鲁迅访刘侃元。故当反动军阀勾结英帝国主义等血腥镇压上海工人等第三次武装起义后,他便和鲁迅、成仿吾、王独清等100多名教授、作家联合签名发表《中国文学家对于英国知识阶级及一般民众宣言》,表明他们坚决反对封建军阀和帝国主义的严正立场。
何思敬到校不久,继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广州也发生“四一五”反革命政变。何思敬对反动当局的倒行逆施十分憎恶,利用文史科和法科的课堂,巧妙地进行革命理论的启发、宣传教育。“1931年暑假,他准备去外国考察,路经上海时,又值‘九一八’事变,便居留上海,参加了‘反帝大同盟’,积极进行反日活动。翌年5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后由党组织决定,派遣他再次回到广州,在中山大学社会系任教,并从事党的秘密工作。”他原是法科法律系教授,中大于1931年9月实行学院制时在文学院增设了社会系,他重回中大后,要求到社会系任教,“就是利用社会系的课程比法律系广泛,以便能够在更宽广的范围内宣传马列主义。”(方少逸)
何思敬任教的社会系,新开设仅一年,他又兼系主任,故他讲授的课程多是自己开设的,他以讲台和出版物为阵地,围绕抗日救亡这个中心,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共的方针政策,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的革命教育。比如,他开设的社会经济学,讲授内容是《资本论》。他开设的科学方法论,讲授内容是辩证唯物主义。又如,当马克思、恩格斯首肯的德国军事理论家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在上海翻译出版后,他贴布告号召学生购买,将原安排的某门课停开,改授战争哲学,各学院许多学生选修或旁听。他在剖析“战争是政治另一手段之继续”的军事理论时,联系实际,抨击蒋介石政府反动的内外政策,呼吁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在分析内战正义与非正义双方斗争的结果时,指出是红军北上抗日战略必胜,蒋介石政府的“剿共”必败。他的课“讲得义理清晰,深入浅出,庄谐并举,激动人心,大大提高了听讲者的觉悟。”(杨康华)
他开设的学术报告会,往往围绕抗日救亡为中心,富有针对性、鼓动性,使听者深受教育。比如,当以李顿为团长的国际联盟1932年3月来华调查“九一八”事变,声称中日“双方抗争,各有是处”,公开为日本侵略中国的行为辩解时,1932年10月10日晚,他应中日问题研究会之邀,在大礼堂讲演《李顿调查团报告书之批判》。又如,1935年10月,当他从外文(何思敬精通日、德、英、俄等国文字)报纸获知中共发表的“八一宣言”后,即举办学术讲座,向广大学生及外来听众讲明中国共产党关于抗日救国的十大主张,是当前挽救民族危亡的重大决策,号召大家以实际行动加以拥护。并希望大家要关心政治,“当前最大的政治就是抗日救国”。特别号召青年学生,要做抗日的先锋。(胡提春、熊泽初)
他还利用学校办的《国立中山大学日报》和他与邓初民、萧隽英教授创办(1935年1月)的《新宇宙》杂志,作为宣传抗日救国的阵地,鼓动全校师生并呼吁统治者当局共同救亡图存。1935年3月4日,承德沦陷后,蒋介石政府还表示与日本亲善,激起全国人民的愤怒。3月21日,何思敬与丁颖、邓初民张云等95位教授,联名发出通电反对中日亲善。(刊于同年3月23日的《国立中山大学日报》上,重刊于同年秋《新宇宙》“太平洋问题专号”上)6月间,蒋介石派何应钦签订卖国的何梅协定,何思敬和全校共357名教职员于6月21日联合签名发出《本大学告全国同胞书》,表示坚决反对。6月23日,何思敬和全校共371名教授及教员联合签名发出《本校全体教师致中央要电》,请求蒋介石政府不能对日妥协,只有抗战才是唯一出路。何思敬看到中共发表的“八一宣言”后,便写了《悲壮的民族叙事诗》的序曲《抗战的号召》,发表在《新宇宙》半月刊第9期10期合刊上,也刊在1935年11月23日的《国立中山大学日报》上,成了广州开展“一二九”爱国运动的战斗檄文!
由于何思敬以中共秘密党员身份回中大任教,他不能参加中大党和群众的任何组织。这时中大的党早已停止活动,仅是个别与组织失去关系的党员以正当的职业从事地下革命活动。何思敬为组织秘密的抗日团体穿针引线、出谋划策,以促进抗日救亡运动的开展。如帮助当时在中大的代课教师,曾在中大附中读书后来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温盛刚等人,与上海的中国文化总同盟和“左联” 、“社联” 、“剧联”取得联系,于1933年4月间组成“中国文化同盟广州分盟”(简称广州文总)及属下“左联” 、“社联” 、“剧联”等组织,中大学生多人参加。1934年1月底,这些革命组织遭到破坏,中大学生多人被捕,学校当局不肯设法营救,“还企图把责任转嫁给何思敬、邓初民等左派教授身上,认为学生们的革命活动,都是在他们的煽动之下搞起来的。”何思敬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联系一批有正义感的教授,联名要求学校当局与省当局交涉放人,迫使校长邹鲁召开全校教授会议。会上,邹鲁指责学生被捕事件与何思敬等平日教育有关。何思敬则讲大道理说:“大学有学术研究的自由,有言论和集会结社的自由,中大是国立大学,有这么多学生被捕,这是中国的耻辱,学校的耻辱,也是你邹校长的耻辱,学校,你邹校长应责无旁贷地迅速地把这些无辜的学生营救出来。”(胡提春、熊泽初)经中大教授强烈要求和社会舆论压力下,广东当局被迫释放了大部分学生,“文总”负责人温盛刚(中共党员)、谭国标(前中大附中学生),“社联”骨干、中大学生凌伯骥、赖寅仿、郑挺秀、何仁棠六人,则于1934年8月1日在广州红花岗惨遭杀害。
然而,为抗日救国的革命活动在何思敬等的指导下从未间断过。1935年7月间,失去组织关系的中共党员王均予从上海来广州,在中大等校成立秘密的“中国青年同盟”(后改称“中国青年抗日同盟”,简称中青)。何思敬则指导社会系学生张直心,联系原“左联”的杜埃、吴超炯等同学成立突进社,教育系黄焕秋等也参加。又介绍社会系学生方少逸认识中华民族革命大同盟宣传部负责人、中共秘密党员梅龚彬,由梅介绍加入该盟,及后来加入联盟的还有张克明等7人。另外,中大还有几个学生成立了马列主义行动团。这些团体不发生横的组织关系,但为了抗日救亡而聚集在一起。何思敬与邓初民两教授,还分别召开一些革命团体负责人的秘密会议,指导他们开展工作,并与力社负责人国民党左派人士陈汝棠商讨,策划开展抗日救亡运动。
由于何思敬等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准备工作,故1935年北平学生“一二九”爱国运动消息传来,立即得到中大响应,从而带动广州及至华南地区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抗日救亡运动。只是到1936年1月9日的全市3万人抗日示威游行时,部分中学生打了广东省教育厅,触怒了广东统治者陈济棠,从而策划了镇压1月13日学生抗日示威游行的“荔枝湾惨案”。中大掀起响应并在广州开展“一二九”运动后,广东当局便认为是中大教授何思敬、邓初民等“煽动”起来的,打了省教育厅发生后,便决定逮捕他俩,并在荔枝湾惨案发生的当晚,强行搜查他俩的住宅。中华民族革命大同盟的学生骨干事先获知消息,告诉他俩。何思敬于1月11日离开广州,避居香港。故1月13日晚军警到市区芳草横街2号2楼何思敬住宅搜查时扑了空。
何思敬到香港后,继续指导广州的学生运动,并从事统战工作。广州学生运动领袖、中大学生曾振声因被通缉也随着抵港。何思敬立即召开记者招待会,由曾振声揭露荔枝湾惨案真相和广东当局镇压群众抗日救亡运动种种罪行,表达广州学生抗日救亡的决心。何思敬在此后恢复并发展中大的中共组织过程中,起了穿针引线的作用。从1936年秋至1938年间,“中大学生参加中国共产党的有好几十人,这些人都直接或间接受过何思敬的思想影响。”(胡提春、熊泽初)
在香港,何思敬还为抗日救国做了大量的统战工作。1936年5月,他应邀出席了宋庆龄等发起在上海成立的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简称全救会),被选为该会常委委员。回港后,他与陈汝棠、李章达等成立了全救会华南区总部(简称南总)。这时发生了两广事变,他率领一个以中大学生为主组成的代表团,前往南宁做李宗仁、白崇禧的工作,以中共“八一宣言”和全救会《抗日救国初步纲领》的精神,促成李、白等放弃成立抗日反蒋政府的计划,接受南京政府的委任,使两广事变得到解决。何思敬主持南总工作期间,与他单线联系的人被捕牺牲,使他失去了和中共的组织联系。
1937年6月,何思敬离开香港。后任教于山西大学。1938年3月前往延安,受到毛泽东接见。1940年7月,中共中央恢复了他的组织关系。在延安,“主要从事翻译马列著作、研究和宣传马列主义的工作,也做过日本战俘的工作,先后担任过抗日军政大学教员,中共中央军委编译处译校,延安大学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和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员,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领导成员等职,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培养做出了重大贡献。”(胡提春、熊泽初)
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中共代表团法律顾问,参加国共谈判。1946年后,任中共中央办公厅法律组副组长、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委员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法律系主任,第一届全国政协代表,中央法律委员会委员,外交部专门委员,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常务理事。一生除撰写大量论文、文章外,尚有译著《哥达纲领批判》、《哲学的贫困》、《经济学——哲学手稿》、《论综合技术教育》、《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战争论》、《法律哲学批判》、《大逻辑》等。著有《论言论自由问题》、《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等。
十年浩劫初期,何思敬即受到残酷迫害,身体被打重伤,致使头部颅内窦状体破裂引起脑溢血,于1968年4月14日含冤逝世,享年 72岁。
毛泽东在世时曾称赞何思敬是“全国第一流的法学家”,“何思敬教授有正义感、有勇气、有学问。”(何健文)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何思敬的冤案得到平反昭雪,追悼何思敬的悼词,对他一生作了高度评价:“何思敬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马列主义理论战线上的杰出战士、著名学者、法律学家、马列主义经典著作翻译家”,“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是为中国无产阶级解放事业忘我地奋斗的一生。”
作者注:本文引用了方少逸、杨康华、何健文、胡提春、熊泽初等的文章不少资料,特此一并致谢,包括已故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