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明勋主要社会职务
1945年,叶明勋32岁,当年八月,对日抗战获得胜利,台湾光复。十月五日,叶明勋即以中央通讯社台湾特派员身分,由重庆偕同国民政府首批前进指挥所人员到台湾。从此定居台北,在台湾散播新闻传播种子,垂六十余年,主要工作都与新闻传播及教育有关,兹举其重要者概列如下:
1946-1950:中央通讯社台北分社主任,并连任台湾记者公会四届理事长。时叶明勋年33岁至38岁,在新闻界已是头角峥嵘。
1951-1955:台湾中华日报社社长。
1959-1965:自立晚报社社长。
1965年起:担任正声广播公司监察人。
1978-1994:民生报常务董事。
1991年起:担任台湾电视公司常驻监察人。
1998-1999:新生报业公司代董事长。
1999-2000:担任中华民国新闻评议委员会主任委员
在中华日报社社长任上,为了充实新闻专业涵养,曾于1958年到美国史丹佛大学及科罗拉多州立大学从事研究。
叶明勋除担任新闻传播机构的高层与负责人之外,更高瞻远瞩,与友好率先创立广告公司,以为推展新闻传播工作之助力:
1961年起担任国华广告公司常务监察人。
1973-1977 担任国华广告公司董事长。
1977-1989 担任联广广告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