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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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孝行天下 ]创建于2010年06月07日

忆“老郑师傅”

发布时间:2010-11-25 11:20:23      发布人: 孝行天下
    “老郑师傅”是许多办案民警对分局刑侦大队预审办案中队中队长郑树富同志的尊称。在他从警的三十年里,一直在基层一线所队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09年4月16日被省公安厅追记一等功。当前,全市公安系统正轰轰烈烈开展学习他的先进事迹。因为和“老郑师傅”在同一层楼上班的缘故,这么多年和他的交往也是在日常平平淡淡中渡过,然而现在,一切思绪又回到了2000年。。。。。。
    记得当时我刚参加工作,分配白泉警察署当刑侦民警,所里的同事提醒我说,在刑侦大队有一只“老虎”,他审核案卷爱“挑刺”,让我“当心”。没几天,由于我经办的第一个案件需要到刑大预审中队去审核,当时我惴惴不安的拿着案卷到刑大交给“老虎”审核,果不其然,被他“喀嚓”了。当时尽管十分气愤,但后来在“老虎”的指点下,我的办案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有一次还受到了他的表扬。“老虎”在我心里的形象也从“老虎”过渡到“老郑师傅”。
    后来有一次,我经办了一个系列盗窃案件,因为其中一起案件可能涉嫌侵占,“老郑师傅”叫我再去调查一下。我当时有点想不通,但“老郑师傅”教育我:“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客观的,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是我们办案民警要正确把握的,要根据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综合分析。”简单的几句话再一次深深地教育了我。
    再后来我也调到了刑侦大队,看到“老郑师傅”不管春夏秋冬,刮风下雨,都坚持每天晚上来队里加班,为办案单位审核案卷。点点滴滴看在眼里,当时也没觉得有什么,只是认为我们干公安工作,特别是刑侦工作的家常便饭吧。直到他的去世,在看到了以前许多这样积累的点点滴滴的先进事迹后,才恍然大悟,原来平凡之中的不平凡,才是伟大。
    我们要学习“老郑师傅”这种爱岗敬业,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同时也要在完成好工作的同时,注意劳逸结合,合理安排工作,更好地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奉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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